摘要
职位数量: 10
招聘人数: 21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6-28
工作地点: 阜阳
公告详情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就界首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界首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学位要求
①医疗卫生系列各专业本科学历层次均为普通高中起点的四年制或五年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②硕士研究生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本科为普通高中起点的四年制或五年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符合,且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③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符合。
2.年龄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及以下”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②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③现役军人;
④经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⑥界首市域内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⑦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jsrmyy.pzhl.net进行报名,除在线填写《界首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外,还需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毕业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研究生另需提供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规培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照招聘岗位及要求报名。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其中岗位要求须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参加体检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材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界首市人民医院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用。
考察工作由界首市人民医院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递补不超过2次。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界首市人民医院网站等和院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
新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符合纳入编制周转池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十、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医院同级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十一、有关事宜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相关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界首市人民医院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992118(界首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8-2851220(界首市卫健委作风效能中心)
0558-4999328(界首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界首市人民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srmyy.com/display.php?id=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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