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5 23:56
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隶属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市本级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绍兴市本级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具有财务工作经验;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6)身体健康;
(7)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3)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6)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3日—12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将相关材料打包(文件名为“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姓名”)发送至邮箱1003589396@qq.com。
3.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完整的《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含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手写签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职务(职称)证书等PDF格式扫描件。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
考察对象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况者,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调入。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经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附件2:选调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1:选调事业人员岗位表
附件.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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