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8 12:10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及《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云南华宁产业园区事业单位2024年计划提前招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云南华宁产业园区服务中心:云南华宁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属中共云南华宁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处级)下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实有事业人员10名,设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12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提前招聘对象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化工类2名。云南华宁产业园区服务中心专技2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2023年12月27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2024年1月10日23:59分截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形式发送附件至ynhncyyq@163.com招聘邮箱,不接受零散材料。报名日期截止,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4.报名材料
应聘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
③学习成绩表(学校盖章)
④专业证明材料(学校盖章)
⑤一张小一寸近期照片
⑥报名表(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填写或现场填写)
⑦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专业学科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方确认报名资格。如考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整个招聘期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符合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本次提前招聘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方式,从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考核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及专业应用能力。面试拟安排在2024年1-2月,以具体实施为准。后续招聘环节相关事宜通知将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参加。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综合40分,专业知识应用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同一岗位因面试成绩并列导致拟聘人数超出计划招聘名额的,按专业知识应用成绩排序,若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三位排序。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面试总成绩公布之日1个半小时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向招聘单位缴纳保证金。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的,视为自动弃权,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云南华宁产业园区2024年提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待电话通知),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录聘资格,双方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拟聘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参加非法组织聚会情况、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凡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化工专业人才的拟聘人员在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任何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原则由云南华宁产业园区2024年提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但若至2024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启动时,单位所缺岗位,则不再递补,一并并入公开招聘计划,实行公开招聘。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招考机关可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考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管委会 杨老师 15008778310
云南华宁产业园区服务中心 杨老师 18687775005
2.监督电话:
中共云南华宁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工委18787727471
本公告由云南华宁产业园区2024年提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云南华宁产业园区事业单位2024年提前招聘化工类专业人才岗位表
中共云南华宁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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