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南江县民卫(康)医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生2名、护士6名),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 编码 |
招聘计划 |
笔试开考比例 |
学历或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备注 |
1 |
医生 |
M231101 |
2 |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专科:临床医学; 本科:临床医学; 研究生: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急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男医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医生年龄在35岁以下。 |
2 |
护理 |
M231102 |
6 |
3: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专科:护理学; 本科:护理学; 研究生:护理学。 |
1.户籍地或生源地(高考报名地)限南江县。 2.取得护士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
年龄在35岁以下。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等证书,否则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报名首日。
(4)身高
(5)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适应能力和服务意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安心本职工作,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6)本人须书面承诺未与其他用人单位有聘用合同关系,不存在人事合同纠纷,否则不予报名。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影响报考的。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南江县民卫(康)医院办公室(南江县集州街道黄金村4社)。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名材料:
1.自行下载填写《南江县民卫(康)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应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专业相关执(职)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
6.个人简历1份。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1.岗位编码为M231101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岗位编码为M231102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笔试结束后,参考人员集中等待笔试成绩,待笔试成绩公布后现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随后参加集中面试。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或民康医院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四)录取方式。以上岗位招聘实行淘汰制,成绩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程序进行公示,择优录取。
五、体检
根据公示成绩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对象,由我院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产生的缺额按分数高低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不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待核实后确定。公示期满因拟聘人员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后出现的缺额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医院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27-8269631。
九、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属于合同制人员(编外)。
2.此次招聘公告由南江县民卫(康)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8668501。
南江县民卫(康)医院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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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cnj.gov.cn/ywdt/gsgg/13914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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