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沧县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力量,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数量,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具体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具备正常上岗工作的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性别、户籍条件;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4年1月2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上岗工作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政府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日9:00至2024年1月8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点击报名网址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能退费)。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量可调整到本单位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笔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一类、二类、三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四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以岗位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证件审核人员。
(四)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具体事项以网上通知为准。证件审核后,确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低排名依次递补;确定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五)面试
考生按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护士岗位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采取体操打分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也可登录指定媒体查询。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此后环节的考生。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有工作经历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按通知要求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
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审核考生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结论合格的考生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确定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核,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即确定为本次聘用人员。
(十)培训上岗
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参照沧县医院控制数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二)管理
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以续签。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必须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履行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报考错误,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假借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期间各环节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沧县政府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领导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未按要求参加或完成招聘相关环节,不能按时提供证件材料、人事档案等资料的,不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因个人原因无法在相关岗位正常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沧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59901,5566127(沧县医院)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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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angxian.gov.cn/cangxian/c100850/20231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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