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 其他条件 |
永春县石鼓卫生院 | 护理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1、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2、年龄35周岁以下 |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未经单位同意的本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5、有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精神疾病等)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永春县石鼓卫生院院外公开栏及永春县石鼓卫生院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8日;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表发送至永春县石鼓卫生院邮箱(ycsgwsy@163.com)或到永春县石鼓卫生院三楼办公室现场报名。
3、联系电话0595-23823498;
(三)考试
考试分理论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永春县石鼓卫生院四楼会议室。
笔试科目及内容:
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 | 笔试内容 | |
1 | 护理 | 1 | 护理三基理论 |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永春县石鼓卫生院四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相关专业提问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五)公示和聘用
1.经永春县石鼓卫生院院务会小组审核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春县石鼓卫生院院外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相关待遇参照《永春县石鼓卫生院编外人员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永春县石鼓卫生院
2024年1月2日
附件下载:个人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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