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实用型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力度,现就2023年博望区人民医院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根据《马鞍山市博望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马博政办[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电子版文件网址:https://www.masbwq.gov.cn/xxgk/openness/detail/content/619339bcd1da9bf3268b4567.html)精神,达到区级医疗卫生人才“临床实用骨干”标准,并符合本公告岗位具体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8年以上合同的,分档次给予安家补贴,具体要求如下:
(一)耳鼻喉科临床实用骨干
4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2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优先考虑),执业范围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二)眼科临床实用骨干
4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2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优先考虑),执业范围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三)康复医学科临床实用骨干
4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2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优先考虑),执业范围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二、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报名受理、资格初审、面试评审、体检与考察、公示公告等程序进行,详细内容参见《实施办法(试行)》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2023年博望区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以及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电子佐证材料统一打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byzzrs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姓名”。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人才引进待遇
1.按程序此次引进到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才,纳入区人民医院员额池管理。
2.临床实用骨干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
上述引进人才需在博望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职工作。各类人才引进后两年内在博望区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凭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按《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博望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马博政办[2021]1号)文件精神追加购房补贴。安家、购房补贴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签订合同年限每年平均发放。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本公告不适用于区内人才流动(包括调离本区重新引进的卫技人才)。
3.凡引进人员符合与《实施办法(试行)》同性质、同类型人才政策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的,标准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4.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五、时间要求
受理时间:2024年1月6日——2024年1月12日
资格复审、面试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地址和电话
地址:博望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行政楼(3号楼)403室(组织人事科)(博望区秦岭大道与唐庄路交叉口东北角)
咨询电话:0555-6785002
附件12023年博望区人民医院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第二批)一览表.docx
附件22023年博望区人民医院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x
博望区卫健委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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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masbwq.gov.cn/zxzx/tzgg/18955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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