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乌兰浩特市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乌兰浩特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编外人员4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职称资格等条件见招聘计划表。由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同,年龄限制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到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不等。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的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体检,确定聘用并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查看。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的证件和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到1484350374@qq.com,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材料,凡应聘人员所填报名表内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报名条件,确认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后,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凡不如实填写报名表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凡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加考试的,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被发现并取消资格,责任均由考生自负。
3、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2日,逾期不候。每个应聘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择期组织笔试。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内容为所学专业大类相关知识,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按照每个专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在乌兰浩特市举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40分。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汉语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者,通过加试按成绩高者优先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1、在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费用自理。
5、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居住地或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五)聘用
1、经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四、其他事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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