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原安阳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5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齐全、设备先进、技术配套、环境优美,集医疗急救、护理教学、预防保健、健康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目前院区占地350余亩,建筑面积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优化殷都区人民医院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殷都区公开选任区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任殷都区人民医院院长,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任职位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院长1名。
二、公开选任范围与条件
(一)选任范围
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在编在岗人员。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善于科学管理、工作实绩突出。
6.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10年以上医疗卫生领域工作经历。
7.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医学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9.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地市级三级公立医院临床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具有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2)地市级二级公立医院临床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二年以上任职经历,具有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3)地市级公立医院正科级行政管理职务,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4)地市级公立医院副科级行政管理职务二年及以上任职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5)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正职、正科级行政管理职务,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6)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副职、副科级行政管理及以上职务二年以上任职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报名年龄应低于45岁以下。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2)严重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立案审查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被列入医德医风考评档案黑名单人员、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因客观因素不适宜担任所选任职位的情形。
三、选任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任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核、实绩评定、面谈评定、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及任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月16日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上发布公开选任公告。
(二)公开报名(采用线上方式)
公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5日8时-2024年1月28日17时。
报名人员应在截止时间前,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殷都区公开选任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扫描件及以下资料扫描件(原件于政审考察阶段查验)打包发送至邮箱:ydqwjwgkzp@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资料扫描件包括:
1.证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2.主要学术成果:科研获奖、课题、论文、教材、著作、学术任职等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
3.电子版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
4.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5.本人撰写现实表现材料,重点突出履职情况(1500字以内)。
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扫描打包后发到指定邮箱;
2.报名人员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不实承诺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任资格。
(三)资格审核
公开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联合会审,审核结果书面或电话反馈。
(四)实绩评定
聘请省、市医疗系统业内专家和组织、人事、卫健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实绩评定小组,以百分制综合评定应聘人员实绩情况,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等)、实绩表现(论文著作、课题成果、岗位管理成果、荣誉称号等)和履职尽责情况(日常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根据实绩评定成绩,前10名以内人员进入面谈评定环节。
(五)面谈评定
由公开选任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领导,以结构化面谈的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百分制评定。
(六)政审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实绩评定×60%)+(面谈评定×40%),以1:1的比例报公开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经公开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干部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核查干部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任资格,按照总成绩顺序予以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顺序予以递补。
(八)公示及选任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公开选任1:1的比例确定公示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由区委常委会研究任职、聘任等相关程序。
四、待遇及其他
(一)纳入殷都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纳入殷都区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序列。
(三)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1.选用期间执行七级职员管理岗位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或按照其专业技术职称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院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区委按选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3.聘期内,由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及奖励措施,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另行规定)。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完不成任期目标的,区委按不低于选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
五、组织领导
本次选任在殷都区公开选任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的一律取消选任资格,执行回避制度,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372-5315700
监督电话:0372-5139392
本公告由区公开选任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任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殷都区公开选任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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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indu.gov.cn/2024/01-16/2921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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