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永建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药学、护理专业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科室调配,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护理学专业,护理人员要求有护士资格证,药学要求有药士资格证。
3.身体及其他条件:品貌端庄,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岁,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招聘岗位
医院药房、临床科室。
四、报名的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永建镇卫生院院办公室(中医馆三楼)。
(四)报名材料: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复印1份,验原件,同时提交学习或工作简历一份。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笔试+试岗考核。笔试后取前两名试岗,试岗时间为7-14天,试岗结束后开展操作考核;结合试岗期间表现和现场考核结果进行综合给分,试岗期间按本单位工资水平计发工资。
(六)考试时间:初步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完成报名后,以医院通知考试具体时间为准)
(七)考试地点:永建镇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八)考试成绩:
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操作(试岗):按招聘人数与试岗人数1:2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考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岗结束后考核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岗考核成绩×50%。
五、考核录用
通过考试后参加相关专业岗位岗前培训。新入职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编制外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个人提交的资料负全责,若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考试,视为主动放弃。
八、联系电话
院办:0872-6381033
手机:18287275920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永建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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