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石塘湾中心幼儿园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区镇两级审批同意,2024年春学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2.具体岗位要求:
校医:女,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内,持有护士/医师执业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24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办法:学校办公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3260426。
3.报名要求: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及个人简历等指定材料。
5.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技能测评
统一进行技能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如出现同分情况,则采取第二轮测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
技能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标准参照学校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要求,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经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级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被录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录用人员关系挂靠学校对应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日常由各学校进行管理和考核。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
若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弃权等出现空缺,则按本岗位报名成绩依次递补。如出现缺岗,同类型人员中表现优异者可作调剂。
三、工资待遇及管理
1.录用人员应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实行劳务派遣,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如对招聘岗位待遇有疑问,可拨打报名咨询电话。
2.录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学校的工作安排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1.应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实有效,对违反考核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83311356、83307357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无锡市石塘湾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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