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在编临床医生岗1名、护理岗1名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临床医生岗位基本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指不满36周岁,在1988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专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能熟练掌握电脑基础知识,有基层住院部工作经验者优先。
护理岗位基本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30周岁及以下”指不满31周岁,在1993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学类专业毕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掌握电脑基础知识,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中心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1,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3.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附件2)原件;
4.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上的学历、学位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尚未办理的,以考试机构的成绩合格证明为准。
6.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招聘方式
采取理论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中心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并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卫健委相关文件对考生进行考试资格政审、体检,公示期5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有关程序报经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研究,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关系。
工资待遇按医院相关制度及绩效考核方案执行;社会保险根据政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咨询电话:53338727
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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