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31 00:00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依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财政补助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承担专利预审、快速审查、辅助审查、快速确权和知识产权原创认证等辅助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开展咨询服务、纠纷调解、维权援助等工作;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相关工作的研究;承担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以及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研究应用及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8日止。2.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审查员资质证书材料、审查工作证明材料、工作业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等。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电子邮箱:hzbhzx@126.com。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请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
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向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反馈结果(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则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考试主要考察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内容包含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证书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考察中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体检资格。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如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情况,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hangzhou.gov.cn/)、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hang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571-89582596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0571-89582541
(二)咨询
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10层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邮编:310051;
咨询电话:0571-8523506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杨老师;
本公告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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