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9 00:00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岗位、数量
具体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一)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四)2024年QS榜单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5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8、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4年2月5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0:00-2月7日24:00。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2月5日-2月8日。
报名时间认定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15725580707@163.com。
3、报名提供材料,具体如下:
(1)填报《2024年高唐县妇幼保健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提报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0kb),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PDF格式)。
(3)毕业证、学位证(202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PDF格式)。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见附件4),如在省外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省外社保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以上提交的电子版均需扫描件,须保证清晰,并将报名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15725580707@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均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公告发布后和报名期间,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工作日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资格审查结果将电话通知本人,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医院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仅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专门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
五、其他
(一)优秀人才引进公告、有关通知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高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资格不符合条件人员,医院有权力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等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高唐县妇幼保健院 0635-3951364
附件:
2.2024年高唐县妇幼保健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人员报名登记表
高唐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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