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要,上犹县寺下镇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三、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及其它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4.赣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及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5.现役军人。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上犹县寺下镇中心卫生院院办
4.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上犹县寺下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核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上犹县寺下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五、招聘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者,具体面试时间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
2.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医院公示栏、平台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不入事业编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资报酬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卫健委的指导下进行,由上犹县寺下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十一、 联系方式
地址:上犹县寺下镇九龙路1号
联系电话:15970767696(胡主任)、0797-855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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