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7 00:00
上海师范大学是隶属于上海市教委的事业单位,是市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学校主要承担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人才培养和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学科研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教学科研岗位:192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教学科研岗位:承担本专业的学科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核定的教学工作量,申请各级科研项目并认真完成、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学科带头人还需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和建设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教学科研岗位:(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端正,具有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3)博士年龄一般35岁以下,教授原则上50岁以下。(4)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5)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6)紧缺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hr.shnu.edu.cn/36/a5/c20833a800421/page.htm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教学科研岗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根据所应聘的岗位将电子邮件发送到相应的学院电子邮箱。应聘邮件材料包括个人基本资料、科研情况和学术论著列表等,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教学科研岗位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人事处和各用人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笔试或面试)通知。
3、笔试、面试
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由学校或各学院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试讲或答辩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学校提交医院体检证明。
5、考察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200234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21-64321057
人事处网址:http://hr.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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