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建立于1958年,是包括骨科、伤科及其相关基础研究实验室在内的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中西医结合的市级医学研究所。现因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科研人员10名;
专业: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用材料、力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电子学、遗传学、免疫学、感染学、骨外科、康复医学、药学、中医药等相关专业;
2、医技人员15名;
专业:病理学、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用材料、力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电子学、遗传学、免疫学、感染学、骨外科、康复医学、药学、中医药、管理等相关专业;
3、管理人员1名;
专业:新闻传播、公共关系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对象条件
1、科研人员:
博士;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及良好的沟通表达(语言、文字)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高级职称者或在相关研究领域己取得显著科研成果者优先。
2、医技人员:
本科及以上;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有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写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
3、管理人员:
硕士及以上;有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思路清晰,文字编辑、文案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以上岗位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
三、招聘方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进入笔试或面试阶段。
3、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进编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签订合同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本市和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邮箱:yxy30435@rjh.com.cn
联系电话:64370045*663360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金二路197号
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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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0110/t0035_1412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