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和省、市有关精神,为更好地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建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我省招募的参加“政府购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已享受安置政策的基层服务人员除外。招录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者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职位被取消的,另行通知相关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一楼101室(广州路与福州路交叉口)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001-076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077-099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果同一岗位确因人数较多需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成绩为面试成绩。需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的,所设置的面试组须在3个以上(含3个)。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加权系数。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直接进行面试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对经过考试程序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县直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乡镇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唐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磊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李中阳任副组长,政府办、监察委、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公安局、卫健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唐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业务咨询电话:0377-68989635(工作时间)
报考咨询电话:0377-68989670(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77-68968069(工作时间)
唐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tanghe.gov.cn/gsgg/65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