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邢干事创业,根据第十三届“中国河北高层次人才引进交流大会”邢台分会场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企事业单位公开招引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4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对象条件
(一)招引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阶段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院校(参照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毕业的全日制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院校(参照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3)。应往届均可。
2.对市属医院、企业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以及县(市、区),放宽到河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邢台市的国内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博士研究生,引进到一般事业单位、学校、企业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需在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章对招引对象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岗位要求
招引岗位具体要求见《邢台分会场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说明:
1.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2.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指所设专业;专业要求为XX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一级学科;专业要求为XX门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学科门类;
3.学历学位低限,指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但具有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引
1.现已在邢台市域内(含县市区)工作并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现工作岗位服务期限的;
8.聘用后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陆邢台党建之窗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邢台分会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命名,并拨打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予以确认。报名邮箱和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邢台分会场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邢台分会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③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或院系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⑤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市委人才办指导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专项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测评环节。
(三)面试测评
1.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指导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业面试。
2.根据岗位设置和报名情况,用人单位可增加专业测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一般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根据面试测评情况和岗位需求,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根据疫情情况和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报名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在规定时限内按照面试测评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引工作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委人才办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毕业,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2.进入拟聘用人选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资格审核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5.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欢迎有意来邢工作的人才踊跃报考。
各县(市、区)负责本地高层次人才招引工作的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发布招引公告)。
咨询电话:0319—3699307、0319—3699289
中共邢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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